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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吨/年乙酰甲胺磷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山东九游会J9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000吨/年乙酰甲胺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一、项目概况山东九游会J9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,宁阳化工产业园的现有老厂区内,建设5000吨/年乙酰甲胺磷项目,项目总投资3072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,项目总占地面积21700m2。项目建成后,可年产乙酰甲胺磷5000吨,主要建设生产装置,供水、供电设施,以及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等。项目新增劳动定员60人,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,年工作300天。项目建设周期约1年。
经查找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及其修改单可知,本项目不属于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及其修改单中规定的鼓励类、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,属于允许类项目。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,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,建设可行。
二、拟建项目“三废”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
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,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。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:
1、废气
(1)有组织废气
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、污水预处理废气、罐区废气、危废暂存废气等。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产生环节较多,按废气产生类型可主要分为设备内挥发出的废气、脱溶及精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、反应过程的废气、离心废气、干燥废气、包装废气等。污水预处理废气主要包括湿式催化氧化废气、三效蒸发不凝气、三效蒸发系统离心机废气及母液暂存废气等。
项目乙酰甲胺磷生产工艺废气、污水预处理废气、罐区废气、危废暂存废气合理收集后,经布袋除尘、酸洗、碱洗、水洗等预处理,再经树脂吸附装置处理,由1#排气筒(高30m、内径0.5m)排放。废气经处理后,1#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均可满足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:有机化工行业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、表2,《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9727-2020)表1,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2376-2019)表 1重点控制区,《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(站)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/3161-2018)表1,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 二级标准,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》(HJ 582-2010)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的要求。
(2)无组织废气
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、罐区无组织废气、危废暂存无组织废气、污水处理无组织废气。经采取合理措施后,预计项目厂界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、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:有机化工行业》(DB37/2801.6-2018)表3、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1993)表1 二级标准的要求。另外,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满足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 37822-2019)、《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9727-2020)的要求后,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。
2、废水
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。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管线排入园区雨水管网,项目废水产生环节主要包括生产废水、地面冲洗废水、废气治理废水、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、水环真空泵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等。项目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,达到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31962-2015)表1 A级、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的要求后,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(待宁阳中辰水务有限公司建成后,改为排入宁阳中辰水务有限公司)进一步处理,最后排入海子河。
3、固废
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。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精馏釜残、废布袋、污水处理站污泥、三效蒸发废盐、三效蒸发母液、废导热油、废树脂等,均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。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,不会产生二次污染。
4、噪声
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,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、离心机等,其噪声源强约为70~90dB(A)。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,并采取基础减振、隔声等措施后,经合理布局、距离衰减后,经预测,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—2008)3类标准的要求,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
5、环境风险
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、贮运设计、工艺技术设计、自动控制设计、电气电讯设计、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、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,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,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。
三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山东九游会J9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刘国庆
联系电话:18953860676
邮 箱:sdhyhbb@163.com
地 址: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
四、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:山东环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高工
联系电话:0538-5395607
邮 箱:hp9954@163.com
地 址: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路以西
五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。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
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,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。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在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、书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九游会J9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反映,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。
八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
公告发布单位:山东九游会J9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
发布日期:2023年5月15日
发布日期:2023年5月15日